【征稿启事】第八届全国学生书法作品大赛征稿启事
作者:wyh 发布时间:2010-07-05 22:48:01 浏览次数:1221
作者:wyh 发布时间:2010-07-05 22:48:01 浏览次数:1221
第八届全国学生书法作品大赛征稿启事
主办单位: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
为庆祝中国书法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《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》一周年,推动中国书法的保护和传承,弘扬祖国传统的书法艺术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展示书法教育的成果,推动书法教育的发展,应广大师生的要求,本会以创新的理念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精心策划了“第八届全国学生书法作品大赛”。
一、大赛组委会
顾问:沈鹏、王学仲、刘艺、佟韦、林岫、钟明善、苏士澍、路棣、郭振有、张凤民、刘长兴
主任:杨淑琴
副主任:杨存珍
二、评审委员会
主任:陈振濂
副主任:王维义、慕容森
三、 征稿对象:
全国大中小学(含中师、中职、青少年宫、群众艺术馆、各种培训学校、艺术中心及高职、高师)在校学生的硬笔和毛笔书法作品。
四、参赛作品要求:
1、作品内容:书写内容思想性强,健康向上,具有积极意义,如古今优秀诗文、名言、语文课文等。欢迎书写自创诗文。
2、硬笔作品:
(1)小学生铅笔楷体字作品:尺寸16开,字数在50字左右,可用田字格纸书写。
(2)钢笔作品:用钢笔、碳素墨水书写,尺寸不得超过16开,字数在100字以上,横、竖写均可。
3、毛笔作品:最大不超过4尺整张宣纸,勿用色宣。以楷书、行书为主,篆书、隶书、草书(请附释文)亦可。
4、请指导教师注意:一定要按书法作品的章法、题款和钤印的基本要求指导学生的作品。
5、参赛作者请在作品背面下沿用铅笔写明姓名、所在学校、通讯地址、指导教师、组别、邮编、电话。联系方式以通讯地址为准。学生要留家庭地址。每件参赛作品交参评费25元。请在汇款单留言栏注明参赛人姓名。集体参赛者除以上要求外,要有集体参赛名单。凡集体参赛在30人以上的可自留20%作为通讯费。来稿一律不退。
五、征集作品时间:从2010年8月15日起至9月底止。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。作品及参评费寄至:
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复兴中学内 邮编:300121 电话与传真:022—27586623
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张凤环收 E-mail: sf_tj@163.com
六、评选及评奖办法:由大赛评审委员会,采取民主、公开、公正的方法,对全部作品进行评选。11月份作品评选揭晓。
大赛硬笔作品分为四组:小学铅笔组;小学钢笔组;中学钢笔组(含中师、中职);大学钢笔组(含大学、高职、高师)。大赛毛笔作品分为三组:小学毛笔组;中学毛笔组(含中师、中职);大学毛笔组(含大学、高职、高师)。各组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还将特设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获奖作品名单将在《书法导报》、《中国书法教育》杂志及中国书法教育网站(www.sfjy.org)上发布,并择优刊发部分获奖作品。
七、本次大赛结束后,制作精美的作品集、奖牌和奖章,获奖者可自愿订购,具体办法另行通知。
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
2010年6月















